重磅|重庆调高新购住房房产税起征点

房博士东莞 2019-01-03 21: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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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公告,2019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17630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即从2019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主城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将由2018年的15455元/平方米调整为17630元/平方米。

1月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公告,2019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17630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即从2019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主城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将由2018年的15455元/平方米调整为17630元/平方米。

一、征收对象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二、税率

1、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

2、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三、免税面积

1、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

2、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

3、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4、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当地房产界人士表示,高档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为房屋净值,按此征收标准,估计目前市场上95%以上的房屋不受高档房房产税的影响。市面上的一些高档住房将受益于房产税线的调整,尤其对于一批改善性住房项目会形成利好。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目前我国仅有上海及重庆两个城市已实行房产税征收试点。

(信息来源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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