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停车难!重庆主城公共停车位建设出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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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 张瀚祥
为加强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增加公共停车设施供给,切实缓解主城区“停车难”问题,日前,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对主城区10年以上成片建成区、停车缺口大、矛盾突出的区域,将力争5年全面建成公共停车场。
支持自有用地
增建公共停车场
《通知》指出,10年以上成片建成区、停车缺口大、矛盾突出的区域,要全面提速公共停车场建设,力争5年全面建成。
具体来看,《通知》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既有住宅小区,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利用自有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拆除部分既有建筑、改造既有建筑功能、扩容改造既有立体停车场、平面停车场“平改立”等方式增建公共停车场,但原则上不配建附属商业设施。
据悉,既有住宅小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应先取得业主委员会同意;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征求居民意见。
此外,还允许利用自有用地附属绿地建设公共停车场。《通知》指出,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公共停车场顶板上种植土覆土厚度需满足绿化种植相关要求且最小厚度平均不低于1.5米,顶板结构要确保满足相关荷载、安全要求;利用地上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应制定绿地置换补偿方案。允许在多层及以下建筑新建的屋顶绿化面积按照一定比例置换或补偿建设公共停车场占用的绿地面积,置换或补偿绿地面积后,绿化率指标不得低于自有用地既有绿化率指标。
公共停车场饱和前
不得设路内停车位
对于路内停车,通知指出,公共停车场建成投用后,应减少并逐步取消周边路内停车点。公共停车场达到饱和前,其周边200米范围内一律不得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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